【公辦都更,需要銀行來大力幫忙!】
永昌提案:公辦都更排除銀行法融資限制,擴大都更資金能量!
都市更新是都市從老舊頹敗中重生的重要關鍵,可以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為了因應推動公辦都更、防災型都更的政策,以及相對應的資金需求,永昌提案修正都更條例,重點如下:
一、公辦都更排除銀行法融資30%的限制
目前銀行業對建築放款總餘額占存款餘額以及金融債券總餘額之和已達26.32%,已相當接近離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的30%滿水位。為了因應都更政策的融資需求,使金融業在都更資金協助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擴大金融支援能量,永昌提案增訂排除條款,鬆綁銀行法的融資限制。
二、為了都更的長期融資需要,鬆綁了銀行法第38條放款期限期限三十年的限制。
三、為了有利於防災型都更的推動,也訂定了防災型都更得辦理優惠貸款的法源依據。
圖1:永昌今天在內政委員會進行提案說明
圖2:永昌在3/22財政委員會質詢八大公股行庫董事長,照片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2357517